七年级读后感共4篇

时间:2023-06-23 12:00:03 浏览量:

第1篇:七级读后感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七年级读后感500字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七年级读后感500字(一)合上沈石溪写的《最后一头战象》令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年级读后感共4篇,供大家参考。

七年级读后感共4篇

第1篇:七级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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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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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读后感500字(一)

合上沈石溪写的《最后一头战象》令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一闭上眼,嗄羧那永远闭不拢的象嘴,一长一短的象脚,皱的像脱水丝瓜的皮肤,无一例外的出现在我眼前,苍老的嗄羧在村寨里倍受尊敬和照顾,只因为它是战象,至于它的战绩,这可要从几十年前说起了……

要说几十年前,嗄羧也是一头叱诧风云的战象,驮着抗日健儿,冒着枪林弹雨,冲向日寇,日本侵略者吓得鬼哭狼嚎,丢盔弃甲。但英勇的战象也纷纷中弹跌倒在江中……嗄羧是幸运的,它活了下来,在它年老之际死神向它招手之时,它没有选择自己家族的象冢,而选择了曾经与自己共患难的战象伙伴的埋葬地,与它们永久的守护着这块土地。

大象嗄羧的高尚情怀令我敬佩。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没有对救了它的小村寨视而不见,反而用自己的方式与它告别。而现在的高等生物——人,却没有大象嗄羧这种高尚情怀。大象嗄羧由始至终都有着一种帮助别人的心态,可现在有一些人没有这种心态,都是一种索取的自私心态,其实有一个实例:以前有一个大巴车没油了,而加油站也没多远了,车上的导游告诉大家,下车大家一起把车子推到加油站去,可是车上的人们都不动,几乎每个人心里都是一个想法:好不容易有一个位子,一下车再上来就没地方坐了,干脆不下车而且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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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会有人下去帮忙的,我不用担心。也有几个想下的,但看大家都不动,自己也不下了。于是这辆车就一直在那里停着,谁也不愿意下去推一下车,一直过了4个小时,终于有人沉不住气了,第一个下车推了起来,没过一会儿,其他人也陆续下了车一起把车推到了加油站。其实,如果大家一开始就推车,大家可能早已到达了目的地,所以,大家都要永远保持着一种无私奉献、关心他人的心态,我们这个世界就会更加温馨,更加美好! 七年级读后感500字(二)

寒假通过老师的推荐,我看了《孝经·二十四孝》这一本书,并从中学到了许多道理。孝,自古以来是我们华夏民族的优良传统,它一代又一代得传承着,迄今为止,依旧被人们所重视。孝,是一切道德的根本,一个都没有孝心的人,是没有道德的。孝,是一切品质中最为基本的一个,但是却又是最为重要,很多人也并没有做好的。孝,是一个人一生的作业,无论你是万人之上的富豪,还是流浪街头的乞丐,你都要孝敬父母,感谢父母。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从出生到长大成人,都是父母辛辛苦苦将我们养育长大、教育我们,所以,孝敬父母是我们天经地义的。一个孝顺的皇帝,对百姓也能施仁政;一个不孝顺的皇帝,再兴旺的国家也会灭亡。一个人是否能够成功,最基本的就是从是否孝敬父母看出。

现在的年轻人变得越来越“繁忙”,经常早出晚归、游荡他乡,哪怕好不容易有时间陪父母,也总是厌烦地辞掉,宁愿去陪朋友一起发呆,也不宁愿回家看看愈发憔悴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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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一档十分火热的综艺节目《旋风孝子》几位明星和他们的父亲或者母亲共度六天五夜,用自己的行动弥补失去的孝行,其中所有的家长都表示:自己的孩子太忙,并没有时间。这也引发了各大网络的关注:孝,是否被我们说得太过于轰轰烈烈,而忘记了自己的本质?父母并不在乎你的官衔职位,而是想要让你多陪陪她,就像你小时候他们陪你一样。尽孝并不是一两天就可以了,而是要每天都坚持,为父母做好每件点滴小事,让他们感受你那颗最诚挚的心就足以。

从现在开始尽孝吧!我想我们都不希望有后悔的那一天。 七年级读后感500字(三)

《史记》这本书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不敢说我真正的读过它,我只能说我浏览过这本书。

《史记》原名《太史公书》,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有130篇,记载了皇帝到汉武帝时期三千多年的历史,有着极高的实用价值。《史记》以客观的角度来记事,“不虚美,不隐恶。”是司马迁能写好这本书的关键。他敢于用笔写出汉武帝的迷信鬼神等缺点,是作为一位史官最可贵的精神。

司马迁受尽折磨,用了二十七年在狱中写出了《史记》。作为一个普通人,他承受了他人不能承受的痛苦;作为一个史官,他放下自己的情绪,他是一个正直的记录者;作为一个作家,他写出经久不衰的绝美好作。

《史记》不是只有实用价值,《史记》还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一个个真实,生动,性格鲜明。比如:《刺客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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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荆轲和聂政,有着刺客的精神;《魏公子列传》中侯赢和朱亥,表露出市井人才的才智侠义;《陈涉世家》里陈胜和吴广,尽显起义英雄的豪情壮志,书中的帝王将相,市井之民写得活灵活现,看完之后回想一番,就像是电影一般的展现出来。

书中我最爱看《陈涉世家》,陈涉只是个种地的农民,但他不同于其它的壮丁,他的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唤醒了无数的英雄豪杰,他那种敢于打破陈规,不怕列强的精神让我佩服。书中司马迁也给予陈涉高度的赞扬,这是在史记中少见的片段。最后成为了皇帝的汉高祖刘邦也安置了三十户人家看守陈涉的坟墓,定时杀牲祭祀他。可见,无论在是谁的眼中,陈涉都是一个伟大的英雄。

《史记》是一本充满文学色彩的史书,它积聚着坐在一生的心血,也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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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七级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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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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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读后感(一)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女巫》。我可高兴了。

《女巫》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罗尔德-达尔。他出生于英国威尔士的兰达夫。这本书曾三度获得“爱伦-坡文学奖”、“世界奇幻文学大会奖”。

《女巫》这本书很有趣。主要讲了姥姥告诉“我”英国的女巫很多,而且是全国最坏的女巫。然后又告诉“我”怎样识别女巫。有一次。“我”一不小心来到了女巫们开会的地方,结果被女巫们用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变成了老鼠。最后“我”又把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倒进了女巫们的饭碗里,让所有的女巫都变成了老鼠。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当我读到“我”碰见女巫时,我觉得也在害怕的发抖。当我读到“我”被女巫便成了老鼠时,我也觉得害怕、绝望。仿佛自己真的变成了老鼠似的。当我读到“我”打败了女巫时,我心里无比的激动和高兴,我真为小作者的成功感到高兴呢!

读了这本书,是我知道了世界上真的有女巫。我还知道了如何识别女巫:女巫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都戴着手套,只有睡觉时才不戴。女巫的鼻孔比较大,外面有一层粉红色。她的口水是蓝色的,和蓝墨水一样,都可以写字了。还有,女巫比较厉害,如果有一个小孩住在女巫的对面,女巫就会用大鼻孔把他\\她闻出来。女巫闻小孩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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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狗屎的味道。还有,不要以为你洗澡洗干净了女巫就闻不出来你了。告诉你,你越干净,女巫闻出你来就越臭,如果你长时间不洗澡,你越脏,女巫就越难把你闻出来。

我建议大家都去读这本书。 七年级读后感(二)

“女巫”这个词对你来说应该不陌生吧,童话里,女巫带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斗篷,骑着扫帚飞来飞去;而这本书里的女巫就像一个正常人,她们穿平平常常的衣服,根本不像女巫。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一个伟大而不幸的男孩,他在八岁前遇到过女巫。

主人公的姥姥是一个挪威人,一年暑假,他们在度假时,主人公无意中跑进女巫开会的舞厅里,偷偷听到了神秘配方,叫做86号慢性変鼠药,这个神秘药水可以在26秒内把人变成老鼠。主人公的朋友,布鲁诺就被女巫大王变成了老鼠。快散会时,一个女巫发现了主人公,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但变成老鼠后,她和姥姥想尽办法溜进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了一瓶变鼠药,但女巫大王把主人公逃走的通道---阳台门关上了。但这时老女巫进了来,门打开了,主人公跳了出来;随后,他又跑去老鼠们又爱又怕的厨房,用自己微小的力量把鼠药放入汤锅中,但被厨师发现了,主人公不得不与厨师心惊肉跳地作斗争,它的尾巴断了。女巫喝了汤后,几秒钟之内,女巫大王和英国女巫都变成了小老鼠,英国孩子安全了。

这本书虽然“恐怖”但引人入胜;我心里直打颤,但仍然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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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读下去,想要知道主人公之后惊心动魄的经历。

我要学习主人公的勇敢、谨慎、坚强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对于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要像主人公一样一个个地去克服,取得学习上的胜利和成功。 七年级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完了《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这本书写了几个关于象、猪、熊的故事。故事内容引人入胜,写得十分生动。

给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最后一头战象,主要内容是——缅甸的战争过后,庞大的象兵只剩下九死一生的嗄羧。嗄羧经过治疗,终于活过来。不久的一天,嗄羧找回自己的象鞍,然后准备去象冢。(象冢,是一个大象家族的坟墓。大象能预感到死神降临的日期,在这前一个月,大象就离开象群,独自去找象冢了。)通过波农丁的劝说,我也想去看一看象冢,那里一定有许多象牙。于是,他们就尾随嗄羧走呀走。他们来到了当年缅甸战争的地方,嗄羧仿佛看到了往日的战友,竟然痛哭起来,然后低头挖起土来。哦,是百象冢!!(百象冢,缅甸战争时死去的象埋葬的地方。)我和波农丁悔悟了,非但没有拿象牙,还把嗄羧埋好,用土把坑填好。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意犹未尽,有感而发——友谊。嗄羧居然舍弃了埋葬着亲朋好友的象冢,宁愿死在战友的身边,这种情谊多么珍贵啊!像这种可贵的友谊如今几乎都没有了,现在都是“小人之交酒肉亲”。今天有可供自己吸收的好处,就跟你称兄道弟,明天没有对自己有利的地方,就毫不犹豫地离开。这种假朋友实在交不得!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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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只听了波农丁的几句富有煽动的语言,就抱着一夜暴富的幻想跟了去。结果忽然良心发现,才没有干触犯法律的事。假设如果作者果真带走了一根象牙,后果会怎么样?毫无疑问,先暴富,后坐牢。有些人这样,总想要自己没有,而别人有的东西。于是,这些人就走向犯罪道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件实在是太多了。

这本书不仅有精彩的故事,还有不为人知的动物百科,真是丰富之极、十分好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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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七级读后感

七年级读后感600字3篇

导读:本文 七年级读后感600字3篇,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1】

“你相不相信,历史留下来的只词墨点都有一段属于它的故事,这故事或情意拳拳,或惺惺相惜。然而年华深远,时光漫漶,那些人或事因渺小被尘埃湮天,或被遗忘书写。就像是先人在千年前种下的一颗颗红豆,虽然没有人直到它后来是否萌芽与开花,但都真真实实的存在过,在我们不知道的年岁里......我相信。”

在拿到锦色这本书的时候,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位手拿浅花小扇,一袭红衣的女子。恍惚觉得回到了那个繁华盛唐。

从很小的时候,我们就读诗。李白,杜甫,白居易。那些流传百世的诗词。锦色的出现,让我再次回到那个古风荡漾的年代。从上古之音到清明之韵,每一阙词每一首诗都让我回味无穷。

在那里,我走过柔软又坚毅的蒹葭丛,嗅南国的荔枝香甜,看渡头杨柳艄公泊船小憩,站在宫墙里政局动荡的明朝末年,坐小竹屋与人对弈十三局......我总觉得自己生错了时代,我更喜欢经书墨香,茶话古韵。得闲处静听鸟儿杂谈,一盏茶的功夫,一朵落花就翩跹着坠在阶前了。

再来,就是枫叶下书卷在旁,鹅黄浅袖的女子了。我能想到,在那个落叶翻飞的季节里,虽说翻着墨香,心却在眺望远方。红叶落下,

染了一池秋水,仍不惊不扰。那池水一定能流过长安城外的泾河,那里住着最后一条文鳐鱼。

长安城泾河外,我又走过诗词最绵长的一笔十年,红尘匹马,离合老矣。

在那里,我遇见过最契阔的十年,是在苏子的词里:十年生死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十年隔断的不是天涯,是生死,是咫尺之间阴阳两错,是点点滴滴的凄凉。十年终究是漫长的,在所有人的身上都留下了白驹踏过的痕迹,星星白发,生于鬓垂。

容若说“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这十年踪迹,便是十年心迹。当这十年踪迹沾染了铁血时,那一段惆怅的痕迹才真的刺目,那是剑的划痕,是枪的刺穿。彼时满目山河空念远,十年的光阴尽是战马的嘶啸、枪戟的交鸣。

十年的风月,带着烟尘、梅花、灯火、白雪,从那些织鸟相催的梦里拥了出来。

再后来啊,只见一名气质清清淡淡,拎着精致的小包,留着松软的卷发,裹着一袭浅绿旗袍的女子,行走在弄堂里面。

饶是无情也动人。

第一次走进旧上海的我,还有些仿徨。弄堂、黄包车、留声机、旗袍、有轨电车、月份牌、黑白电影......这些独具老上海的生活印记,像是泛黄书卷被翻开的一页,留待在暮黄的灯光下去细细摩挲和品读,回忆那些旧生活的日子里,十里洋场的无限风情......却又在那一瞬间追溯回上古山海。

梦里山河遍踏,诗酒年华。

醒时落笔天涯,锦色入画。

【篇2】

我第一次读完这本《傲慢与偏见》是在小学,当时的我觉得这本书晦涩难懂,到头来也只是佩服达西被拒绝后,能够改变态度进行第二次告白的勇气。时隔几年,再次捧起这本书,竟让我耳目一新,着实有种“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的意境。书中无论是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还是丰富鲜明的人物性格,都让我觉得意犹未尽。

故事描绘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在那个讲求门当户对的英国乡村,“傲慢”和“偏见”成为了使伊丽莎白和达西爱情的绊脚石,但即使是处在21世纪的我们,就能保证不被这样的第一印象先入为主了么?我们往往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过早的给他人放上一个标签,而造成了许多彼此之间的误会。但这个“第一印象”并非不可改变。

达西的“傲慢”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伊丽莎白拒绝达西求婚时,达西说的一句话:“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虽然他们的爱情充满了曲折,但是达西和伊丽莎白在爱情面前都选择了坚持真实的自己。时隔几年再次捧起这本书细品,发现奥斯丁在塑造人物形象时,极少有好人坏人的区分,更多的是聪

明与愚蠢的区别,女主人公便是理智,活泼的象征,作者常常借用伊丽莎白的口表达自己的见解和看法。书中的伊丽莎白是灰姑娘,她最终获得了真爱和幸福,但细细想来,她也没有能逃脱奥斯丁设定的带有金钱性质婚姻的怪圈,这就不得不说书中的另一个人物——韦翰。

比起在爱情中达西的真诚,韦翰却是一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俊美,把自己伪装成一个“绅士”,一心想通过婚姻发家致富,以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了一笔客观收益。而一向理智,聪明的伊丽莎白,即使面对韦翰漏洞百出的辩解,却也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即使这样我也并不认为伊丽莎白是一个“愚蠢”的人。毕竟因为思想上对达西“傲慢”的先入为主,使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而韦翰不同于达西的翩翩君子的风度,让伊丽莎白着迷。但韦翰却为了金钱而出卖了自己的灵魂,灵魂即已被出卖,那韦翰又怎么获得幸福呢?而伊丽莎白也通过自己的反思和达西的解释,放下了对达西的“偏见”,完成了灰姑娘和王子爱情生活的美满结局。“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难测,我们在看待一件事或物时,不应该只凭自己的主观臆断,也不应该以貌取人。要用真心去对待他人,才能赢得真心,那么“傲慢”“偏见”就不会成为彼此之间的隔阂。

这本书表面看起来奥斯丁用诙谐,活泼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英国乡村灰姑娘的故事,可随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会发现奥斯丁幽默的语言下包含了多少人情世故。小学的我,初中的我在这本书中读到了完全不一样的真理,不知大学的我,有了婚姻的我又能读出怎样的收获。好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书别三秋,当刮目相待!

【篇3】

雪白的衬衣发出肥皂泡的香气,你是否想起,妈妈的那双被水洗的发白的手?

在《菱子的选择》里,当菱子和旅伴被中途赶下车,遇到歹徒时,第一时间出现的,是一直跟在她身后几步远的妈妈,平时菱子最讨厌的人也是妈妈吧,妈妈让她选则了自己不喜欢的高中,让她读自己不喜欢的文章,妈妈组织茶话会在会上大肆表扬菱子,妈妈总是对别人说菱子的体重,总是拿菱子小时和现在比……但是,在最危险的时候,在背后一直呵护她的人是妈妈。

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妈妈,以及平常和妈妈相处的我自己。

平时,我也常常抱怨妈妈,每天早上,她总要六点就用河东狮子吼喊破我的美梦,逼我起来背单词,我讨厌她;每天,她总要做一大桌菜,还时常煮一大锅骨头汤,让我喝来喝去,唯恐我吃不胖;每天,她都会在我仅有的玩电脑时光里把我赶去练琴,还总要添油加醋的来一句:你看看人家某某某,弹琴从来不用爸妈说。等等。

往往在那些瞬间,我总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在心里默默抱怨,可是仔细想想,这些看似讨厌的事背后,其实都是一些温暖的小细节。

清早难道只有我们想要睡到自然醒吗,妈妈何尝不是,但她和我们起得一样早,在我们六点睡眼惺忪的从被窝里爬出来时,也许她已经起床做好了早餐,我们的工作只是背背单词,写写作业,然后吃点喝点,背起书包去上学,有时还因为睡不醒发点小脾气;而妈妈检查完我们的作业,她还要像陀螺一样飞快的转着——去做家务,去上班,

她的工作比我们多得多,但她没有怨言。

她每天为什么要做那么多菜,还有难喝的大骨汤,细想想,还不是为了我们!那个妈妈不想保持身材,饮食清淡,可是考虑到小树一样飞速长个的我们,她又一头扎进厨房,剁菜切肉,忙得满头大汗,再追着挑剔的我们,一遍遍用我们认为的唠叨,说:多吃点这个,别挑食,长个要紧。可我们总是不理解她的苦心,只会埋怨,妈总是逼我吃饭。以后,在妈妈上菜时香喷喷的吃一满碗,然后洗干净碗,给妈妈一个笑容吧,说一声:老妈今天做的饭真好吃。

再说练琴,换位思考,我们会发现,也许弹钢琴是妈妈儿时的梦想,贫苦的时代她没有条件,所以现在,她将梦想寄托在我们身上,希望有一天,她曾经梦想的坐在琴边让指尖像精灵一样跳跃,能在我们身上变成现实。因此她会一次一次的提醒我们,努力点吧,别虚度光阴。而我们有几次真正理解她,电脑像磁铁般吸引着我们的好奇心,练琴时心里恐怕都是些花边星闻,球星电影吧,草草应付过学琴的时间,我们是不是太不近人情,太不理解母亲的心?当我们再次坐在琴边,静下心来,扎扎实实的练习每一首曲子,让没有学过音乐的妈妈,能听一曲动人的乐章,让她的梦想在我们身上实现。

第4篇:七级作文读后感

七年级作文读后感

读了《只有一个地球》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地球是人类的母亲,是生命的摇篮。

据有幸飞上太空的宇航员介绍,他们在太空看到的地球是一个美丽、晶莹而唯一有生命的星球,在它周围裹着一层薄薄的水蓝色纱衣。地球总是无私地为人类做着贡献,但是由于人类不知珍惜,不加节制地开采和随意地破坏,不但使地球的自然资源越来越少,还造成了一系列的生态灾难,给人类的生存带来了威胁。例如1995年7月份,我国发生了一件事:几家(工厂因过量地向大海和空气中排放污水和污烟,以致造成大量酸雨下降,使大-片森林和庄家受损。这样既污染了环境,又使自然资源受到了严重损失。

我们这的地球太可爱了,同时又太容易受害了。朋友们,科学家已经证明:在宇宙以外地球为中心的40万亿公里内,没有适合人类居住的第二个地球。人类不能指望在破坏了地球以后再移居到别的星球。

只有一个地球,地球的公民们,快醒悟吧!让我们一起保护我们的家园——地球!!!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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