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9篇(2024年)

时间:2023-12-16 17:40:13 浏览量: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为深切贯彻落实国务院产品格量和食物安定专项整治电视德律风集会精神,切当办理我区产品格量特别是食物安定方面存在的题目,8月底以来,根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9篇,供大家参考。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9篇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1

为深切贯彻落实国务院产品格量和食物安定专项整治电视德律风集会精神,切当办理我区产品格量特别是食物安定方面存在的题目, 8月底以来,根据省、市当局的联合安排,我区各镇街道、各相干部分举动敏捷,责任明了,环绕三个重点,在珍视治标的同时,出力治本,专项整治工作获得了初步结果。

1、以政策宣扬为重点,营建专项整治氛围。

一是珍视企业层面的法律标准宣扬,出力进步出产策划者的责尽情识。8月下旬,区质监分局专门召开了全区食物出产企业《特别法则》宣贯会,宣扬和讲解国度法律对食物企业的要求。联合排查和法律查抄,质监人员每到一家就把《特别法则》和《南湖区不安定食物召回履行细则》送到企业主的手中。区工商分局为贯彻《特别法则》,专门印制了5000份“告食物策划单位”的书面关照,对辖区内的扫数食物策划单位挨家挨户进行上门发放。

二是富裕利用媒体优势,在珍视正面宣扬的同时,加大对食物违法行动的暴光力度。8月底以来,嘉兴电视台、嘉兴电台、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前后20屡次报导了我区专项整治的工作环境,一些紧张的食物违法违规行动被及时暴光。

2、以食物安定为重点,展开周全整治。

一是各部分举动敏捷,根据责任分工履行了地毯式查抄。质监分局以糕点、豆成品、酱腌菜、饮用水、冷饮等五类食物为整治重点,分地区展开周全的法律查抄,共出动人员452人次,查抄小企业、小作坊127家,并对此中的6家进行了备案查处。工商分局展开了农村安心店“回头看”活动,构造各农村安心店、监督站(点)进行自查,再由各工商所复查,对发觉的题目立即予以整改处理,确保农村安心店、监督站(点)符合标准和要求。市卫生监督所自动互助南湖区的专项整治,集结气力,加班加点。为典范企业策划行动,他们还专门建造了餐饮行业的规章轨制,并送户上门。

二是部分协同,联合法律。在履行分头查抄,别离整治的根本上,区带领小组前后三次构造工商、卫生、质监、农经、三产等部分,对余新、大桥、七星等重点地区的食物企业和策划户进行了联合法律查抄。

3、以欢迎国度食物安定专项整治现场会查抄为重点,加快促成专项整治。

区当局和各相干部分把全国现场会的查抄作为查验前一阶段专项整治结果、尽力促成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紧张机会,予以高度珍视。一是根据上级要求,安排任务,落实责任到镇、到村、到部分,并肯定了以余新、大桥、七星三个乡镇为整治重点。各相干部分和延线各镇根据分工和整治方案的要求,对三条线路的沿线企业和策划单位,加强了监督查抄的力度。质监分局由局长亲身带队,挨家挨户查抄企业落实整改的环境,并救助企业建立美满办理轨制和办理台帐。工商分局由主管局长挂帅,构成三个法律查抄组,确保车辆、确保人员,并落实责任区,逐点进行查抄安排。区卫生部分抽调气力,抛却歇息时候,对余新、大桥、七星等地区的小餐饮、学校食堂、小副食物店等重点行业加强整治力度,尽力以赴投入整治举动。

在整治带领小组的联合安排和各部分、乡镇街道的通力互助下,整治工作初见结果。

一是摸清的监禁东西的底数。如质监部分经过议定周全排查,发觉了新增的糕点小作坊16家;药监部分对药品的出产、策划单位进行了清查,全区共有药品出产企业2家,零售零售企业183家。

二是各部分严厉行政法律责任制,健康了法律联念头制,构成了富强声势,加大了对产品格量和食物安定违法行动的进攻惩办力度。整治举动入手下手至今,区当局屡次召开联席集会,评论辩论食物整治中碰到的难点和解决方法,各镇(街道)和各本能机能部分集思广益,通力互助,使整治提早呈现结果。中断如今,质监部分已对6家企业进行了备案查处,责令10家企业期限整改,并拟移送证照不全的出产加工主6个。三产部分在整治中收缴违法肉品2542公斤。药监分局查获7起违法案件。

三是在整治的高压态势下,企业的守法意识明显进步。出产加工关键中,获得qs食物出产允许证的企业能按质量办理系统的要求,严厉对原材料进行把关,对产品履行出厂查验;小企业、小作坊经过议定前期整改,进一步典范了进货验收和食物添加剂利用挂号、卫生办理等四项轨制。流畅关键中,南湖区市区食物市场、超市100%建立了食物进货索证索票轨制,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物进货台帐轨制。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2

今年“国庆节”、“中秋节”恰逢国庆七天长假。为了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使大家过上一个安全、文明、祥和、喜庆的“双节”。根据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有关通知精神,及时召开了局领导专题会议,布署安排、落实文件精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了“五有”,即有领导、有计划、有检查、有结果、有总结。由于加强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杜绝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职责,突出重点

县商务局作为商务流通的主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流通业的管理和行业指导,对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市场进行监管。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集中屠宰和规范屠宰,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加大市场整顿和规范力度,加快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农副产品市场建设。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实行食品进货验票索证、购销台帐和质量追溯制度。只有明确工作职责,才能有的放矢,突出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故而两节期间,商务局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应放在两个方面上。一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市场的监督管理,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酒类、肉类为重点品种,防止劣质过期的食品和不合格的酒(尤其是散装白酒)、食品在市场经营。二是要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利用节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二、领导重视,严密部署

为切实增强大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抓落实;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将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岗位目标责任。同时,为搞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商务局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为副组长,下辖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组织监督检查人员按时间、步骤、分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内容依法监查,对违纪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坚决处缔。分管安全副局长杨安徳同志从单位抽调有关人员于9月26日—28日,先后深入到县定点办、市场服务中心、物资行管办、商业行管办、天骄超市等基层单位调查研究,现场指导、督促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市场秩序等工作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管好自已的人、看好自已的门、办好自已的事”,各单位“两节”期间生产经营,不能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万无一失和一方平安。

三、全面落实,把握关键

(一)关于定点屠宰工作

目前这一工作主要是委托二级机构定点屠宰办专抓专管。我们认真落实“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全县生猪屠宰流通行业管理,整顿规范生猪屠宰加工行为,搞活生猪肉食品流通,确保牲畜肉品的安全。

加强屠宰厂管理提高进场屠宰率。一是要求屠宰厂业主建立生猪进出厂台帐;二是协同畜牧部门动检人员做好生猪进厂滞留观察及宰前检疫工作;三是要派专业检验人员,对产品进行检验,保证产品合格率100%出厂销售;四是做好疫情防疫工作,定期做好屠宰场的杀菌、消毒。确保源头的肉品品质安全,保证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

加强稽查工作,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依照国务院《条例》,主要是打击屠宰区域“私屠滥宰”行为,配合动检、工商、卫生部门对屠宰场肉品销售市场的病死肉品、掺杂使假、注水等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稽查。

(二)关于酒类商品流通管理

目前这项工作主要是委托二级机构酒管办监管,主要依据《xxxx省酒类管理条例》对全县酒类生产和流通进行监管,以维护酒类生产秩序,保障酒类消费者安全,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核发酒类批发许可证;做好酒类经营市场稽查工作,防止假酒、劣质白酒流入市场。目前全县已有178个酒类经营户办理了酒类流通许可证。通过整顿和治理,全县在“两节”期间没有假酒伤人事件。

(三)关于市场准入工作

1、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消费意识。根据省、市、县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们将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向场内摊贩、居民广泛宣传,提高场内经销户的守法意识和居民的消费意识。

2、加强市场巡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加强同工商、畜牧水产、农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在市场内发现异常情况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沟通,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市场平安。

四、整改落实,成效显着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县食品流通市场的经营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卫生有了进一步保障,我局将巩固此次专项整治成果,对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常抓不懈,扎扎实实地将放心食品工程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群策群力,与时俱进,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根据《简阳市义务教育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我镇学校食堂及周边摊点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镇及时召开了由食品办、综治办、交管办、民政和综合事务办、x幼儿园等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了学校食堂、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内容及时间,成立了由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任组长、食品办、综治办、交管办、民政和综合事务办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全镇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周边食品进行一次规模细致的检查。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检查

我镇强化对学校食堂、周边食品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各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含中学、小学、幼儿园等。我镇以中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一)检查结果

此次专项整治检查通过我们对辖区内的每个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的检查。检查中,发现一般食品安全隐患x起,现场要求整改x起,没有发现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民政和综合事务办、各学校领导对各类安全都高度重视,都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食堂采购的蔬菜有不同程度的腐败;

2、留样还不够规范;

3、学校外流动摊贩不好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镇民政和综合事务办将起到牵头作用,督促食安办继续做好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及周边安全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食堂卫生、硬件、制度、管理等各方面继续进行全面检查,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四小”整顿规范专项行动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对食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食品小摊贩的规范管理,通过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四小”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四小”整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江苏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围绕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等单位的动态清查和整顿规范,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镇食品药品行业秩序稳中向好。

二、总体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逐步规范”和“”“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的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强化规范引导,加强日常监管,力争小餐饮、小食品店达到7个100%,即:监管覆盖率、建档率达到100%;持证亮证率达到100%;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率达到100%;采购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率达到100%;餐饮具及工具清洗消毒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消费者投诉处置率达到100%。

通过深入开展“四小”整规专项行动,全面摸清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的底数,找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纠正整改一批违规行为、查办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四小”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食品药品“四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朱进任组长,郑超、XXX任副组长,镇食安办、医院、防保所、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综治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畜医站、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主任,XXX任副主任,XXX、XXX、XXX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电话:XXX联络员XXX。主要负责全镇专项整规行动的组织计划、联络各部门以及日常工作。

四、整治时间及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8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召开整治专项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整治工作措施宣传活动等,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中旬)。镇防保所所、市场监管分局所、各村(社区)全面协助镇食安办对辖区内小作坊开展摸底清查工作,督促小作坊提交质量安全承诺书,开展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小作坊整改,收集小作坊基本信息,开展分类建档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8月中旬)。针对检查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集中整治。督促回访小作坊整改情况,及时处置抽检不合格问题,开展小作坊重点区域、重点食品和重点隐患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条件太差、逾期不改或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并及时向区食安委上报有关整规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下旬至9月底)。认真总结梳理整规行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加强对整治行动中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行动,主要对全镇所有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从事传统食品生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及营业面积150平米(含)以下的小超市、小食杂店、小便利店、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乡村流动餐馆、校内食堂便利店、进行整治和规范。

六、任务分工

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镇食安办负责组织镇防保所所、市场监管分局、兽医站、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1、由镇食安办、防保所所、市场监管分局、兽医站、各村(社区)负责对本辖区内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彻底清理,登记小作坊的基本信息,摸清底数和状况,对加工场所、相关资质、制度建设、设施设备、生产卫生条件、食品原料使用、添加物质使用、各项台账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标识标签和质量安全管理等进行重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建立健全小作坊的“一库三档”(基本信息数据库、监管电子档案、检查文书档案和作坊信用档案)。并督促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其生产加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由防保所、市场监管分局对本辖区内小食品经营店进行全面整改,严格落实查经营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查供货商资质、查产品购进票据、查进货查验记录、查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看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看有无“五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看产品标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过期产品等措施,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诚信守法意识,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切实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七、问题处置

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实际,分清责任,明确权限,依法查处。

(一)对于现场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责令停产,立案查处。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2、生产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生产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的食品;

4、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5、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6、食品生产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7、生产加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8、生产加工乳制品、罐头制品、果冻等食品;

9、生产加工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特定人群的食品;

10、生产加工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二)对于现场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小作坊的生产场所与规模不相适应,厂区周边存在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

2、生产的设施设备与食品品种、数量不相适应,未进行定期清洁、消毒,设施设备表面有明显的污垢、霉斑和垃圾;

3、生产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不合理,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存放等区域未进行分开设置,功能不明确,标示不清楚;

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不是食品级材料制成,表面未及时清洁消毒,生产的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5、从业人员未开展健康体检,不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6、生产车间防虫、防蝇、防鼠和防尘等设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生产车间卫生条件差,有垃圾、有污水、有异味,不符合卫生标准;

7、生产负责人和管理者不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8、生产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9、食品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且表面不清洁;生产用的洗涤剂、消毒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人体有毒、有害;

10、未建立原辅料购进查验、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贮存管理、不合格产品管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生产销售记录台账。

八、工作要求

此次食品药品安全“四小”整规专项整治工作是建立在当前食品安全大环境下的重点工作,请参与的各单位认真按照工作部署,统一思想、高度认识,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全覆盖检查,严格标准,严格执法,抓出规范,抓出成效。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5

为确保广大市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市、县两级食安委按照《关于“十一”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根据季节和节日特点,此次专项整治把月饼、水产品、食用油、猪肉、老年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等作为重点品种,把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各景区、景点以及各类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集体用餐场所等作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了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店)、建筑工地以及学校食堂、学校和旅游景区周边的酒店、饭店等场所。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总体情况是好的,没有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据不完全统计,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6900余人次,执法车辆3600余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个体户18000余家,餐饮企业1200余家,罚款金额25万余元,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业户17家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农产品药残检测工作。市农委、海洋渔业局对生产基地和市场上销售的蔬菜和水产品进行了农药、渔药残留检测工作,其中,蔬菜抽检合格率为91.5,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为100。

(2)生产加工环节强化区域监管。市质监局开展了肉制品等10类许可证产品的无证查处等工作,重点检查了月饼生产企业执行新标准情况以及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了专项检查。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大连海关,加强了出入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重点检查了非法入境肉类和掺伪使假产品。

(3)流通环节监管注重实效。市工商局着重检查了各大商场、超市销售的月饼,合格率达98以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洋酒、名牌酒的专项整治,查获各类假洋酒221瓶,涉嫌假冒假名牌白酒3000余瓶。市经委盐政稽查支队检查了各类市场和食堂,查获违法盐产品10余吨。

(4)餐饮消费环节严把食品卫生关。市卫生局重点加强了对大型餐饮单位以及繁华地段、旅游景点附近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各区(市)县结合实际也开展了专项整治和突击抽查。开发区、中山区、西岗区和沙河口区全面检查了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的餐饮单位。旅顺口区、金州区和长海县政府有关领导亲自带队,在节日前和节日期间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市场进行了检查。甘井子区和普兰店市检查了辖区内的定点屠宰场和肉类市场,打击了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瓦房店市和庄河市重点检查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清理了一批卫生条件达不到标准的食品加工小作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监督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食品种植、养殖源头依然存在违规使用农药的现象;

二是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仍存在产品标识不规范和对产品新标准不了解的问题,个别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生产卫生条件不符合标准;

三是在食品流通环节,存在着商场超市入口处食品裸露销售,没有防蝇防尘设施等问题;

四是个别小型餐饮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既提供餐饮服务,部分新上岗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是要跟踪检查巩固成果。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跟踪检查,抓好整改,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不能放松监管,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

二是要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打假和扶优相结合,扩大高质量食品的市场占有率,努力建立长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提高整体执法效能,通过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行动,来解决重点、难点和公众关注的问题。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使我市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更加规范,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消除了不安全隐患,达到了预期目的。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6

11月26日,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组工作总结会在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区食安办、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成员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区市场监管局对专项清理整治以来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20XX年8月以来,按照专项清理整治方案的任务和要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全力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通过打建结合,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违法广告、欺诈误导消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遏制,有效地防范各类风险,守住了食品安全底线,全区保健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各成员单位对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会商交流,并就加强信息互通共享,确保信息的及时与准确,配合打好专项清理整治收官战交换了意见。

区食安办专职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徐迎春在会议的最后指出:两年的专项整治工作虽近收官,但保健食品市场监管仍需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应持续强化协作配合,对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重点问题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挖掘案件线索,强化行刑衔接,严查一批有影响、有震慑力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增强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各尽其责,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深入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满意率。

会后,各成员单位集中对我区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了现场督查与指导。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7

为切实加强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做好防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措施落实,规范学校食堂各操作环节,保障饮食安全和饮用水安全,增强学校管理者和师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

三、整治内容

(一)责任制建立。是否建立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一岗双责”和“岗位职责”,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分工,有工作印证材料。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饮用水安全。学校自备水源、水塔、蓄水池、桶装水、饮水设备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是否落实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等卫生防护措施,严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食堂管理。一是食堂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是否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和患病调离制度。二是索证索票。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尤其是采购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是否索取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是否规范。三是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各个环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按规定留样,记录完善;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添加剂现象,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对餐用具进行消毒,设备运行正常,记录完善;库房按要求存放食品、环境整洁、无过期食品;严禁从业人员头发外露、佩戴饰品、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将私人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严禁向学生出售隔餐剩余食品,严禁中小学、托幼机构违规制售凉菜、四季豆、发芽土豆;大中专院校凉菜制作是否具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餐,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

(四)学校小超市、小卖部管理。出售食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及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等。严禁销售“辣条”等调味面制品和冰糕、冰淇淋及同类冷冻食品。

(五)食源性疾病防范情况。强化学校食源性疾病风险提示和消费预警。是否开展了师生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发生食源性聚集性病例时,是否按要求和规范进行调查和报告。

(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是否把食品卫生纳入学生、幼儿健康教育的内容;是否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预防,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宣传食品卫生安全常识,普及防病防疫防中毒知识。

(七)学校周边。学校周边、门口是否存在无安全保障措施、无证、流动制售摊点。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7日至9月30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拉网式、全覆盖自查,并建立自查台账。各县、校要在9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市教育局邮箱:XXX。

(二)专项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自查情况,立即安排专人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记录在册,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不出问题。期间,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组成专门督导组对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情况全市通报。

(三)总结汇报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3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要在10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图文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市教育局邮箱:XXX。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站在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本着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加强督查督导,务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教育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和学校的主体责任,严密排查,加强督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堵塞食品安全漏洞,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对在整治行动中,发现自查、督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细致、排查不彻底、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要进行前置性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及时整改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做好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杜绝食品安全隐患风险和食源性疾病风险,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安全。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8

我社区在街食安办的统一指导、安排下,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深入开展“2015年春季和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为主线,结合社区实际,将食品安全贯穿于社区工作的始终,形成“内外监管、齐抓共管”的良好宣传舆论氛围,做到宣传无缝隙,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努力营造“食品安全天天讲,健康生活齐分享”的浓厚氛围,确保此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社区始终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实施、科学统筹安排、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规模、加强宣传、内外监管、夯实工作、取得实效。社区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以社区主任为组长,食品安全协管员为副组长,居委会成员为组员,共计11人组成。制定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要求,布置了具体工作。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图片

二、方案具体目的明确

我社区以宣传教育阶段、检查整治阶段及总结汇总阶段共三阶段展开工作。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以:社区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宣传培训、宣传讲座、制作展板、为商户发放食品安全温馨提示、发放灭蟑药具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居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做到社区宣传无缝隙。

三、突出主题注重实效

1、制作食品安全宣传板报,以“法治天下,食者无忧”为主题,进一步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社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工作宣传重点,通过板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张贴图文并茂的食品安全宣传材料并提示大家从根源制止“黑窝点、黑作坊、黑市场”等行为,及时举报、合力打击、彻底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减少安全隐患。

2、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以“食品安全天天讲,健康生活齐分享”为宣传主题,在社区内开展宣传培训3次、宣传讲座2次、现场咨询2场、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400余张,社区还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引导、强化食品安全自我防范,印制了《伪劣食品防范“七字法”》发放于民等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社区不放过任何宣传平台,见缝插针,做好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科学消费。

3、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商户。深入31户食品加工商户进行逐户宣传,发放食品安全生产温馨提示30余张,发放蟑螂药具50余袋。每到一户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大胆管理、及时整改。同时不让外界环境破坏食品原材料,社区还为每户餐饮企业发放灭蟑药具,逐户详细讲解使用注意事项,切实使食品原料不受侵害,保证食品鲜美程度。巩固商户主体责任意识,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切实为广大消费者饮食保驾护航!

我社区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整治活动的开展,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逐步形成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保障春节和“五一”期间社区零事故、无隐患!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9

中秋、国庆期间按照《大城县中秋国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商务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假冒酒、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和酒类市场安全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肉类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为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我局根据本县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1、全面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提升整体水平。

(1)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各项管理制度。我局根据《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自9月12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对各厂进行重新整改。督导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按照省商务厅下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结合经营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生产和管理。

(2)对全县四个生猪屠宰企业实行重点监控,派驻执法人员全程监控屠宰过程,提高肉品检验工艺,确保合格肉品出场。其次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握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全县外来肉品逐一核查,查来源、查手续、查资质,杜绝不合格肉品进入我县。针对当前瘦肉精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不法屠宰企业低价倾销劣质猪肉现象。我们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制作式样的通知》和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审批,强化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的通知》,对在我县经营的雨润、众品、千喜鹤、双汇等外阜肉实行备案管理,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备案标准提供相关材料,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质量标准,规定生猪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我局对我县肉品批发市场9家经销摊点进行了检查,按规定与各摊位签订销售协议,实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管理制度。与此同时我局对以上4种品牌的代理商提出了要求,禁止其销售的肉品摆摊销售,必须配备冷鲜柜储藏销售。目前我县肉品市场趋于正常,市场肉价稳定,质量安全。

(3)建立完善屠宰环节统计台帐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督导所有定点屠宰厂,必须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台帐格式,如实填写相应内容,建立起从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厂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

2、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安全,商务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的频度和力度,形成并保持对违法违规屠宰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农贸批发市场和乡村的私屠滥宰进行重点整治,两节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部,执法人员20余名,在坚持每日巡查的同时,集中力量开展了2次大规模行动,检查销售摊点120家,定点厂4个,共查处私宰案件2起,没收非法肉品40余斤。通过近期的集中治理,我县县城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达到100%和95%,对私屠滥宰查处率达到100%,对生产注水肉病害肉查处率达到100%,有效的遏制劣质肉、问题肉流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消费者的食肉安全。

二、强化监管,抓好酒类市场整顿

商务局根据我县酒类流通的实际情况,明确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严格管理的理念,以深入惯彻《酒类流通营理办法》和两个规范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行为。具体工作中我们搞好3个结合,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确保人们喝上放心酒。

(1)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行为。

两节期间我们采取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明确了全县重点打假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牌,对假冒伪劣易发区和重点门店进行跟踪监管,同时延伸工作触角扩大检查范围,在重点抓好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向饭店、农村小卖部扩展,发现一处打击一处。近期查获假冒酒案件4起,查扣假冒就14箱,涉及二锅头、五粮醇等品牌。

(2)对全县所有酒类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大规模普查,摸清酒的来源、品种、有关证照,分类排队登记造册,为规范其经营行为,同时我们全面清理无证经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户,对乱进货、乱承销、明零暗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期间共办理酒类零售证近30个,处罚无证经营户6个。

(3)为深入贯彻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我们严格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规范酒类流通渠道,抓好酒类产品从批发到零售每个环节,真正实现酒类产品溯源保真。我局于9月2日对盛泰超市、城区12个名烟名酒店酒类销售专柜随附单执行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抽查了20多个品牌,16家供货商,未发现问题。

(4)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暑期啤酒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啤酒市场无证经营、明零暗批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啤酒的行为,同时重点检查生产、销售企业生产、销售的啤酒存在使用超过“b”字瓶安全使用期限的啤酒和非“b”字瓶的啤酒。一个多月来共出动酒类执法人员40多人次,检查制售酒类经营户6户,查处酒类违法违规案件2件,包括金威、燕京两个品牌,没收啤酒200件。

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商务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寻找不足,按照“标本兼制、着力治本”的方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这项工作向纵深开展,确保让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全、放心、快乐、祥和的中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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